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咸宁市公安局驾驶人考试下放和政府采购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ZX-202209ZC-077002),存在“第十四条第(三)款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每发生一次,代理机构扣2分,同时该从业人员扣1分”等违反《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场内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行为。
根据《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场内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扣2分,对此项目负责人扣1分。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