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湖北省招标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湖北省招标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工作的工作要求,结合《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技术标准》(以下简称《互认标准》),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第十二届六次会议要求,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推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效支撑。
坚持需求导向。从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出发,采用安全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泛中心化交互实现经营主体使用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平台办理的各类移动数字证书(CA)无障碍参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对照《互认标准》要求,使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免费提供的CA互认共享组件和源代码开展我省各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改造,充分兼容各类平台技术路线和CA数字证书,切实提升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安全可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底线思维,围绕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整套业务机制安全管理,落实主体安全责任。构建身份认证、加解密、电子签章等环节安全控制体系,推动安全与高效协调发展,确保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安全可控。
二、主要任务
各地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协调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资源准备与环境适配(2024年9月底前)。各地应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移动数字证书CA专栏发布的《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技术标准接入指南与技术服务协议模板》(专栏地址: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standard)要求,完成本地移动CA互认共享组件及其基础软件所需的服务器资源申请、部署,搭建网络环境、联调测试、互认组件运行环境和后期市场主体应用环境等基础环境。
(二)CA共享互认APP 及组件开发部署(2024年12月底前)。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接入3个及以上符合国家互认标准的数字证书应用APP,覆盖30个以上符合标准的移动数字证书和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印章。数字证书APP开发单位根据国家 API标准调用协议等技术标准开发共享互认组件,并按照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互认步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后加入全国移动CA 互认共享目录。
(三)交易系统及工具软件改造(2024年12月底前)。本次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采用去介质化形式,与我省现有 CA 互联互通体系和各 CA 厂商驱动兼容并存。各地根据国家移动数字证书CA专栏发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完成本地区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和招投标工具软件等信息化系统互认改造、测试、应用。
1.系统登录认证改造。各地根据相关互认技术标准,在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现有登录方式基础上,增设“全国移动CA互认登录二维码”入口,支持市场主体通过手机端移动CA互认APP以扫码的形式实现跨省级区域、跨系统共享登录和注册,并及时更新各交易平台相关线上服务指引和操作使用手册。
2.加密和解密环节改造。各地根据《互认标准》,在制作投标文件等具有加密业务的交易环节中增加“全国统一标准加密二维码”,市场主体通过手机端移动 CA 互认 APP 以扫码的形式完成文件加密操作;在不见面开标等具有解密业务的环节中,增加“全国统一标准解密二维码”,市场主体根据加密使用的移动数字证书APP进行解密。各电子交易系统及工具软件运维单位应做好文件解密应急保障服务,确保各级进场项目交易正常开展。
3.电子签章功能改造。各地根据《互认标准》,在需加盖电子签章的业务场景中增加“全国统一标准签章二维码”,市场主体通过手机端移动 CA 互认 APP 以扫码方式选择互认数字证书后进行签章、撤章等操作。签章功能应按照《互认标准》兼容支持PDF、OFD 等常见版式文件,涵盖个人签章、单位签章等常见场景签章类型。同时,各电子交易系统改造后应支持对通过扫码签章的文件进行验签,核实网络签章真实身份。
4.移动CA应用情况监测改造。按照全国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体系要求,各地应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移动CA 互认管理系统实时共享CA互认实施情况,包括开通的CA互认 APP、上架的 CA 数字证书、接入的 CA机构等基本信息。各地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相关工具软件应具备监测市场主体使用移动 CA 情况的功能,包括扫码登录与注册、文件扫码加密与解密、扫码签章与验章等主要环节的使用情况统计与分析,并将数据实时推送上报至省移动CA互认管理系统。
(四)开展联调测试和试运行(2025年6月底前)。各地完成数字证书应用程序(APP)、招投标交易系统、招投标工具软件等全流程联调测试,并组织开展互认网络试运行,持续完善互认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省发改委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强化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协调推进工作,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应会同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按照本方案所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做好系统改造、联调测试等工作,共同推进我省招标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
(二)建立长效机制。省发改委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对移动CA互认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并将移动CA互认作为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事项持续推进。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对移动CA共享互认组件、APP 等进行“体检”,制定移动CA 互认一揽子应急方案,及时协调解决日常运行中的各类问题。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系统和网络安全要求,提高接口交互安全性和拓展性,建立可靠的系统运行监控机制和日志审计,优化网络安全设备和访问策略,全面加强安全屏障。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通过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容灾备份等方式,确保数据传输、存储、应用等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