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AZX-202508QT-545002001
一、招标概况
<【重新招标】咸安区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二次)>于 <2025年09月24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5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厦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080000.0000> | <1085000.0000> | <1111110.0000>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合格>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730> | <73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王诗恒> | <张晓辉> | <职慧云> |
| 证书名称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00541816> | <36002280> | <41001956>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6日>至 <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