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5SL-522001001
一、招标概况
<陆水流域通城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EPC>于 <2025年05月3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24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1室>开标,并于 <2025年06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陆水流域通城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咸宁市水利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通城城发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湖北沐楚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湖北中业天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永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费费率报价97.2%,设计费费率报价69.3%> | <建安费费率报价97.8%,设计费费率报价69.7%> | <建安费费率报价97.6%,设计费费率报价69%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20> | <720> | <72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胡金祥> | <胡婵娟> | <童为煌>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水利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01117669> | <鄂242131325315> | <鄂242131431452>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25日>至 <2025年06月2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通城县竟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