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安区龙潭河中下游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名称)XAZX-202407SL-017001001(招标编号)咸安区龙潭河中下游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计划开工日期是暂定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1.4条 第1.1.4.2 款规定: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