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421202200N25080007
受 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高峰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对 咸安区大幕乡高峰村一、二、三组提档升级(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①高峰村一组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C30,长度800m,宽度5.5m,厚度20mm;②高峰村二、三组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C30,长度2200m,宽度4.5m,厚度20mm;③高峰村一组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C30,长度400m,宽度3.5m,厚度20mm。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报名费0.00元,保证金0.00元。
最高限价:小写1864778.37元;大写: 壹佰捌拾陆万肆仟柒佰柒拾捌元叁角柒分 。报名费0.00元,保证金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2日 09 时00分 - 2025年8月18日17时00分 在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27日09 时00分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附属楼3楼)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阮小勇 ,联系电话:13476871398。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具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报名时请携带;
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③《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委托方证件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本公告在 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yt.hubei.gov.cn/nczcjy/,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及咸安区大幕乡财政所公示栏,大幕乡高峰村公示栏和项目基地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郑婕 ,联系电话:18871524700 。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