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421202105N25050003
受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梅岐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 双溪桥镇梅岐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 1:建筑面积约396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为2层;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小写898012.35 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零壹拾贰元叁角伍分,报名费 0.00 元,保证金0.00 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至2025 年 6 月 5 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于泉源路交叉口52号(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金桂路 99号区财政局附属楼 3 楼)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毕青阳 ,联系电话:17371667199
四、注意事项
1、(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正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www.hbcxpt.cn)重点监管对象中;
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⑧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③《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委托方证件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7、本公告在湖北省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xnztb.xianning.gov.cn/,http://xnztb.xianning.gov.cn:81/xiananqu/及双溪桥镇财政所公示栏、梅岐村公示栏及项目基地 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5872087460。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