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斧头湖流域泉湖围垸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安区斧头湖流域泉湖围垸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09QT-562001001
本项目 咸安区斧头湖流域泉湖围垸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斧头湖流域泉湖围垸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1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斧头湖流域泉湖围垸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官埠桥镇;建设规模:咸安区斧头湖流域泉湖围垸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河道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修复生态河道面积102647㎡,其中新建生态护岸3780m,水生植物群落构建51263㎡。2、修复范围起于围垸南侧雨坛垴村,止于围垸东侧斧头湖大桥,全长5.6km,滨湖缓冲带宽度10~72m,修复总面积21.34h㎡,其中种植水生植物213385㎡。3、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构建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共2座,总面积32.03h㎡。东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7.38h㎡,其中构建水生植物群落54094㎡;西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24.65h㎡,其中构建水生植物群落172561㎡。本标段建设期限为365日历天,合同估算价为55916292.17元 。
2.2招标范围: 环保工程(具体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9月2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街226号 |
地 址: 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1栋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余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13971826489 |
电 话: 13907240958 |
传 真: / |
传 真: 0715-890889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42268654@qq.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中行咸宁咸安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559975475430 |
2025 年 9 月 22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备注:1.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 □否。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