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四个高速出入口及沿线共同缔造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 通城县四个高速出入口及沿线共同缔造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404SZ-505001
本项目 通城县四个高速出入口及沿线共同缔造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隽发改审批【2024】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通城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城县四个高速出入口及沿线共同缔造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建设规模: 该项目为通城县四个高速出入口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及共同缔造点建设工程,具体包括(1)武深高速樊店出入口--G353路段:起于G353国道,止于通城西收费站。(2)杭瑞高速北港出入口--G353路段:起于北港高速收费站,止于G353国道。(3)武深高速五里出入口--五里大道路段:起于G106国道,止于五里牌收费站。(4)通城大道沿线节点人居环境整治。(5)铁柱村老屋屋场、冲塘屋场共同缔造点建设 。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通城县四个高速出入口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及共同缔造点建设工程,具体包括(1)武深高速樊店出入口--G353路段:起于G353国道,止于通城西收费站。(2)杭瑞高速北港出入口--G353路段:起于北港高速收费站,止于G353国道。(3)武深高速五里出入口--五里大道路段:起于G106国道,止于五里牌收费站。(4)通城大道沿线节点人居环境整治。(5)铁柱村老屋屋场、冲塘屋场共同缔造点建设(建设内容为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包括人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改造、给排水设施、停车位、小游园、村民健身场地等设施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承诺函)。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需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1.4 投标人需提供( 2020、2021、2022 或2021、2022、2023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三年平均利润大于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 3.1.5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7)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 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和(或)盖章的地方,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
3.4其它:_ 3.4.1履约期限:30 日历天; 3.4.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3.4.3 合同估算价:约 2044.00万元 (其中建安费2004.00万元;设计费40.00万元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6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 08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通城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东路63号 |
地 址: 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孔先生 |
联 系 人: 瞿工、卢工 |
电 话: 18327149660 |
电 话: 0715429523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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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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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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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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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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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9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