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单 位(或招标人) | 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项 目 名 称 | 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
项 目 编 号 | |
项 目 地 点 | 咸安区高桥镇 |
建设(招标)内容 | 一期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高桥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与保护: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田生态化建设工程:农田生态化建设面积 795亩;旱地改水田面积 274苗;②高桥河流域生态宜居村湾整治工程:村庄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136亩,主要清理拆除3个村破旧、倒塌房屋;③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35亩;④高桥河流域生态防护林建设:村湾绿化及村湾水塘、小微湿地整治450亩,其中村湾水塘、小微湿地整治约230亩,对9个村湾进行绿化,面积约220亩;⑤高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高桥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水渠总长 15公里;高桥河水源地规范建设与保护修复工程规模277亩;⑥高桥河流域人居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高桥河岸线,总长20公里(沿河路1条、四好农村路6条);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60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新建3个村湾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长6350m。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一期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总投资额(万元) | 12715.68 |
立项批准文号 | 咸安发改审批字【2022】351号 |
登记完成时间 | 2022/09/02 |
预计发包时间 | 2022/09/02 |
联系人 | 程港 |
联系电话 | 0715-8901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