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的情况说明
各投标人:
经核实我单位在实施 2021年咸安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2021年咸安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EPC)(标段/包名称)招标过程中。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12-29 09:43发布了文号“厅头〔2021〕2231号”“关于启用新版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通知”。旧平台”将于2021年12月31日17:30时起关闭建设单位和行业企业入口。“新平台”将于2022年1月5日9:00时启用。因新平台上线后没有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这选项,导致无法打印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录的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备注中:“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及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条投标人基本情况其它材料的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的备注中“第1条和第2条。”由于平台问题,此条不作为废标条件。
以上澄清内容为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并且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不作为废标条件。
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