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421202105N25060003
受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汤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双溪桥镇汤垴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 草图 。
标段1: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新建一座一层框架结构、屋面木结构斜屋面建筑面积564.52㎡的建筑安装工程。最高限价:938547.62 元,大写:玖拾叁万捌仟伍佰肆拾柒元陆角贰分。报名费0.00元。保证金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 6 月17 日08时30分 - 2025年 6 月 23 日17时00分 在 湖北联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区长安大道62号原大畈村委会二楼)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 7 月 7 日09时00分在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附属楼3楼) 交易。
三、看样咨询
即日起接受看样咨询,联系人: 周细平 ,联系电话:15272072869 。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正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www.hbcxpt.cn)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中。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
4、交易开始后,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7、本公告在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nyt.hubei.gov.cn/nczcjy/,http://xnztb.xianning.gov.cn:81/xiananqu/)及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财政所公示栏、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汤垴村公示栏及项目基地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王双,联系电话:15926934910。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2025年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