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3FJ-504001
本项目 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 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2635㎡(约108.95亩),总建筑面积37282㎡,包括:1、新建钢结构厂房4栋,建筑面积35842㎡;2、新建综合楼1080㎡,配电房120㎡、门卫36㎡,公厕96㎡,消防泵房48㎡、非机动车停车棚60㎡;3、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并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园区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 。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初步设计和规划总平图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地下管网的成果复核及应用等全面负责。
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供配电二次深化设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设备工艺深化设计(指设备安装所需的基础、水电设计等)、污水处理设计、环保工程设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报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设计和变更设计等,参与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各环节的验收;(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4其它:_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3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03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安大道318号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62号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镇恒 |
联 系 人: 孙文强 |
电 话: 13197403097 |
电 话: 1337784565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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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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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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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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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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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28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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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 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 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