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南林桥产业园供水及供热项目-自来水厂工程(EPC)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通山县南林桥产业园供水及供热项目-自来水厂工程(EPC)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4.12条 4因本项目未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故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提供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配备人员信息登记在一体化备案截图即可;
现澄清更正为:
施工企业须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配备人员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的截图证明;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下载查看。并以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后续操作。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