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通山县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X-202308FJ-001001001
本项目 通山县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通发改审批【2023】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实验小学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12628.65 平方米,建筑面积 26847.5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综合楼、地下车库、配电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0,计划竣工日期:2025-10-09
合同估算价:11425万元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 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投标人应提供①至⑦项只需提供承诺函,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 ”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它: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公司连续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新电子交易系统地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6.3根据湖北省鄂公管文【2022】16 号文件和咸公共资源局【2023】10号《关于印发咸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实行线上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二楼 |
邮 编:437600 |
邮 编:437600 |
联 系 人:徐龙波 |
联 系 人: 孟工 |
电 话:15971564976 |
电 话:17762800869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541194729@qq.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通山洋都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7710301040012794 |
2023 年 0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