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通城县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TCZX-202107SL-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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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107SL-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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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已由省农业农村厅以鄂农发【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3.05万亩,建设工程费约5300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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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01 合同估算价:5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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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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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具有依法取得的:
①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④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方需满足)。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工程或农业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EPC)(证明材料: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上述要求)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土地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土地或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6)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度)由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投标人为成立不满一年的的新企业,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2020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几项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⑥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⑧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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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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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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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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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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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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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