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TCZX-202303FJ-008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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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303FJ-00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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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城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二期拟建6幢工业厂房、一个门卫室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堆场、绿化、停车场、围墙,给水、雨水、污水、消防、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地下综合管网,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5186.4 m²。总用地面积为33717.26 ㎡,容积率为2.53,建筑系数为47.98%,绿地率为9.5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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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工程竣工完成交钥匙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1 合同估算价:33495.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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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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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类别: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可由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注册在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截图及链接证明);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网站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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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4日至2023年03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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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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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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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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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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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