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隽水大桥辅道新增建设工程、隽水大桥及接线工程剩余部分等两个项目通城县隽水大桥辅道新增建设工程、隽水大桥及接线工程剩余部分等两个项目(TCZX-202212SZ-01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TCZX-202212SZ-01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隽水大桥辅道新增建设工程、隽水大桥及接线工程剩余部分等两个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2]574号、隽发改[201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隽水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隽水大桥A、B、C、D四条辅道,其中A辅道为老畜牧局侧辅道,B辅道为英皇国际酒店侧辅道,C辅道为县农商银行侧辅道,D辅道为老交通局侧辅道。柳堤路全长1029.1米,沿河路980.8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为桩板桥路面铺装工程,辅道杂填土路基换填工程,辅道边坡防护及人行道安全防护工程,桩板桥桩基及梁板工程,辅道挡墙支档工程,桥头与辅道衔接处行人楼梯工程。柳堤路、沿河路及辅道剩余的道路、电力电信、交通、绿化、排水、照明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1-25 合同估算价:1389.86万元 |
|||||||||||||||||||||||||||||||||||||||||
2.3其他: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2 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由联合体任何一方委派皆可):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和质量(质检)员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④所有拟派人员身份证件需真实有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3年的按成立之日起计算年平均利润,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今年成立的新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不考核利润是否大于0)。 3.6.3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皆需提供承诺或声明):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正在公示的失信惩戒记录;⑦未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公示“重点监管对象”;⑧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下载专区-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做好准备工作。因投标人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迟到(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进入系统签到)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2年12月24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