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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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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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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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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招标)内容 |
项目总投资485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营房建筑3218.47平方米,新建营房100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地3500平方米,购置运兵车3辆、森林消防水车4辆、森林远程水罐消防车4辆,消防摩托12辆,维修天然取水点34处,购置蓄水水箱、移动水囊等蓄水设施。购置森林消防泵、灭火机、无人机等灭火机具装备。 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维修改造通城县、崇阳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建筑面积共计3218.47平方米,其中通城县1385.97平方米,崇阳县1832.50平方米;新建通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建筑面积共计1000平方米。 2.基本设备建设工程:购置运兵车3辆,森林消防水车4辆,森林远程水罐消防车4辆,通信指挥器材144套(部、个)等。 3.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工程:修缮天然取水点(20立方米)34个,修建蓄水水箱(30立方米)101个,配置森林消防水桶(10立方米带栓)90个、蓄水水箱(44立方米)48个、5吨消防蓄水桶300个、移动水囊(2吨)45个、柴油发电机6台、多功能多旋翼大型无人机10架等扑火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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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价(万元) |
4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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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准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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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发包时间 |
2025年12月 |
注: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