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11SZ-550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太乙大道南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于 2024年11月0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30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1不见面开标室一开标,并于 2024年11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赤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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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84639162.4400 | 85122081.6400 | 85347347.8000 | |
质量(如有)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365 |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阮昭旗 | 李壮 | 何东芳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1422016201830742 | 鄂1422020202104481 | 京1112021202204290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30日至 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