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06SZ-525001001
一、招标概况
<2024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修缮项目>于 <2024年06月27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17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07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省荣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银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1074283.5400> | <21020725.0300> | <21127739.43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240> | <240> | <24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章烈辉> | <黄俊华> | <李虎>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51654442> | <鄂242131430554> | <鄂24213165273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22日>至 <2024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