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SZZX-202406SZ-522001)”进行公开招标,现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现更正为: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补充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1.4.1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接受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10.4.5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 3
10.4.6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 2
10.4.7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预留工作及金额(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需填写)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总金额: / 万元,总占比 / %
其中:预留工作内容 1 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占比 / %
预留工作内容 2 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占比 / %
预留工作内容 3 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占比 / %
/
现更正为:
1.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补充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1.4.1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因系统格式固化,删除“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若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小企业且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在满足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行施工或分包)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 %(若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小微企业且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在满足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行施工或分包。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型企业,则需按规定的比例向小微企业分包。)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10.4.5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 /
10.4.6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 /
10.4.7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预留工作及金额(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需填写)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总金额: / 万元,总占比 / %
其中:预留工作内容 1 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占比 / %
预留工作内容 2 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占比 / %
预留工作内容 3 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占比 / %
由于本项目为EPC项目,无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各分项预留工作内容、金额无法准确预测,投标人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若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小微企业且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在满足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行施工或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其他的情形,须提供“若中标,投标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同意的中小企业进行分包,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2(1)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政策优惠加分,此项删除。价格分为30分。
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按照澄清内容编制文件。报名时间推迟至2024年7月1日23:59:59时,开标时间不变。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