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竞价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在武汉光谷联交所综合交易平台对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有的下列房产,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位于咸宁市茶花路18号(市物价局希望桥住宅小区)2幢3层号房产,建筑面积268.74平方米,起拍价合计47.1504万元。
标的房屋一览表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分摊土地面积(㎡)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装修 补偿费 (万元) |
1 |
咸宁市茶花路18号(市物价局希望桥住宅小区)2幢3层号134.37平方米住宅房地产 |
134.37 |
67.76 |
23.1116 |
10 |
0.6670 |
2 |
咸宁市茶花路18号(市物价局希望桥住宅小区)2幢3层号68.63平方米住宅房地产 |
68.63 |
34.61 |
12.2779 |
5 |
0.587 |
3 |
咸宁市茶花路18号(市物价局希望桥住宅小区)2幢3层号65.74平方米住宅房地产 |
65.74 |
33.15 |
11.7609 |
5 |
0.9755 |
以上标的经相关部门批准转让,标的概况详见《竞价文件》。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17:00时(正常上班时间),标的物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物原样。
三、竞买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2025年2月12日下午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在上述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竞买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获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报名前,须在“e产权”——注册——实名认证。详见:用户指引
(https://otc.ovupre.com/info.html#/infoList?id=26)
四、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2月13日上午10:00时
网络竞价登录平台:
https://otc.ovupre.com/jydt.html#/jydtList
五、特别注意事项:
1、此次转让标的房屋是以现状为准,按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产权,如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如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没有征集到符合受让条件的竞买人,则此次产权交易活动终结。
2、标的房屋建造时间较久且3层为最高层,室内漏水严重,房屋墙体局面有裂纹,楼顶局部构筑物有破损;房屋四角均有不同程度的渗水,请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标的物原样,标的房屋未设置担保、抵押、查封、租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房屋现状,委托人(出卖人)、交易机构对标的房屋已知或潜在的瑕疵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标的房屋原安排给单位职工居住,存在装修补偿费问题,装修补偿费由买受人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买受人在支付成交价款时一并付清。
4、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出卖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5、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转让房屋交付前的水、电费(如有)、物业费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期后,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责任和义务都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6、转让房屋不动产权证为总证,存在分户办证问题 ,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出卖人协助,产权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出卖人只承担本次交易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卖方印花税),转让房屋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需要办理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出让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及出让金契税也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标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否则出卖人将不再尽协助义务,由此产生的与交易房屋相关的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卖人或交易机构追责和索赔。
8、其他事项详见《竞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民之家四楼C区405室 0715-8126201 陈女士
2、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0715-8258998 13907247798邹经理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