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咸宁市横沟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2020年度咸宁市横沟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SZZX-202110G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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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110G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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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咸宁市横沟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已由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鄂土整办函[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绿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宁绿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横沟桥镇 建设规模:2020年度咸宁市横沟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位于咸宁市横沟桥镇,项目区规划实施总面积32120.70亩。包括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三大保护工程。1)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程是完成杨畈村及鹿过村的占补平衡(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1453.5亩,灌溉与排水工程24709.5米,田间道路工程13808米)、农田生态整治等两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2481.45亩,土壤改良工程2485.25亩,灌溉与排水工程12563米,田间道路工程8369米);2)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程是完成杨畈村及鹿过村的村庄拆迁集并(主要工程内容:居民点拆旧及复垦工程676.35亩,主体建筑工程103650m2)、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基础设施完善工程12103米,村湾内部道路改扩建工程13000米)、居民建筑风貌整治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房前屋后美化工程13000m2,管网工程35000米)等三项工程;3)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工程是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工程内容:坑塘整治15000m2)、双溪河景观提升整治(主要工程内容:边坡防护、景观打造、河湖生物链配置及修复工程8.2KM)、乡村国土绿化美化(主要工程内容:山体边坡支护工程2700m2,植被绿化工程)、污染治理等四项工程。建设总投资额为40369.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000.01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9711.21万元,银行利息2288.8万元),整合资金8369.46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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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方案优化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等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设计:土地清查;工程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必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通过图审,需要专项论证或审查的,必须通过论证或审查)、相关专题);施工期后续服务等;2)工程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含工程材料、设备工器具购置);3)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缺陷修复、保修责任等;4)其他:总承包管理、相关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1-22 合同估算价:29711.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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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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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或者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施工(建筑、水利、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或工程设计(建筑、水利、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水利、建筑专业中任意一个)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任意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负责人。(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三大类中任一个或多个类别)或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类似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三大类中任一个或多个类别),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注:农用地综合整治:包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平整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旱改水等类似农田建设工程。
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包含拆迁集并、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居民建筑风貌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类工程。
人居环境整治:包含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美丽乡村整治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等类似工程。
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方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出席开标会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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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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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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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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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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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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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