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第六标段(SZZX-202201SL-001001006)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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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201SL-0010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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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函【2021】737号批准建设,由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22-01号招标方案备案表批准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法人为咸宁相关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成立的项目法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境内 建设规模: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实施项目包括:小(1)型 和小(2)型 529 座,咸宁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实施项目包括:小(1)型 和小(2)型 76 座,咸宁市其他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渗流压力、渗流量、位移监测及生态流量监测22座 其他:根据水利部及省水利厅要求,全面完成“十四五”小型水库雨 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规范项目管理,提升信息化 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各小型水库在坝前设置 1 处雨量水位监测站,库区根据承雨面积和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雨量站; 设置视频图像监测点,对大坝、溢洪道等部位进行监视,并在可视范 围内设置水位尺;开展大坝安全监测,按《小型水库监测设施设备基本配置表》进行设置,须同步进行水库库容曲线、工程主要特征值现场核测;五年运行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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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水利信息化施工的监理 标段划分:第六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2.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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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划分三个标段,对应监理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实施范围为通城县、崇阳县;第二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实施范围为咸安区、通山县;第三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实施范围为赤壁市、嘉鱼县;第四、五、六标段为监理标段,对应监理第一、二、三标段,具体实施水库明细见发包人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批复范围内项目建设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土建施工等);组织系统总集成、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和技术培训、运行维护(不包含省级平台的维护)等技术服务,以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管理服务。
第四、五、六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第一、二、三标段建设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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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③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信息化工程施工监理业绩。④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可就所有监理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按照标段(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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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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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4日 10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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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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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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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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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