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障中心项目“EPC”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通城县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障中心项目“EPC”(招标编号:TCZX-202511FJ-578001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R☑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现更正为:“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R☑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6:“Q的取值:/”现更正为:“Q的取值:1”。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通城县隽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