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崇阳县P【2023】7号、P【2023】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县政府授权,由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商住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崇阳县 P【2023】7号 |
崇阳县天城镇香山大道与武深连接线交叉口处 |
50652.1 (约合75.98亩) |
商住 |
≤5% |
≤2.0 |
≤35% |
≥35%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7000 |
1500 |
崇阳县 P【2023】10号 |
崇阳县天城镇香山大道与武深连接线交叉口处 |
44168.8 (约合66.25亩) |
商住 |
≤5% |
≤2.0 |
≤35% |
≥35%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6100 |
1500 |
注:1、P【2023】7号地块建筑高度≤54米;P【2023】10号地块建筑高度≤54米,具体规划指标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
2.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竞得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咸宁市《关于进一步规划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
3.充许竞卖人提供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3日16:00时前到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申请人应在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资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具备申请条件的,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12月13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15-3333801
(2)联系单位: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703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1810300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201 0000 0011 36969
开 户 行:湖北省崇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行 号:402536501911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