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BZX-202311QT-516001001
一、招标概况
<赤壁市新店河系统治理工程(二期) 全阶段勘测、设计服务>于 <2023年11月18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11日>在 <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赤壁开标室211>开标,并于 <2023年12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咸宁市水利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
投标报价(元) | <1696000.0000> | <1698000.0000> | <1693000.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获主管部门批准>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获主管部门批准>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获主管部门批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0 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 <30> | <3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田晓杰> | <薛继亮> | <武立辉>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 <职称证> | |
证书编号 | <1054875> | <W0702012104720> | <0344256>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11日>至 <2023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励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