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安区双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 XAZX-202503QT-506002001 (招标编号) 咸安区双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次)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 (2)商务评审中类似项目业绩“根据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内承接类似项目进行评分: 1.施工图设计业绩: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公路及以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 2.施工业绩: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4.6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施工)业绩的,每一项得1分; 以上累计最高可得5分。 备注:①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未提供的不得分。②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施工业绩与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若符合要求均可得分。”修改为:“根据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内承接类似项目进行评分: 1.施工图设计业绩: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 2.施工业绩: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4.6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施工)业绩的,每一项得1分; 以上累计最高可得5分。 备注:①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未提供的不得分。②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施工业绩与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若符合要求均可得分。”
2.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澄清文件查看,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导入最新版澄清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咸宁恒茂矿业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5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