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421202101N24110001
受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铁铺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铁铺村安置点及村湾道路改造建设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对铁铺村7组11.8亩土地分别进行美化、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小写2278066.09元,大写贰佰贰拾柒万捌仟零陆拾陆元零玖分,报名费0.00元,保证金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05日08时30分-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在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香缇郡1栋B座6楼(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金桂路99号区财政局附属楼3楼)交易。
三、看样咨询
自行看样,联系人:胡仕福,联系电话:15327806457。
四、注意事项
1、(1)供应商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正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www.hbcxpt.cn)重点监管对象中。
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⑧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法人和委托人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③《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委托代理签字,加盖公章,委托方证件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本公告在湖北省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nyt.hubei.gov.cn/nczcjy/,http://xnztb.xianning.gov.cn:81/xiananqu/及咸安区向阳湖镇财政所公示栏、铁铺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及项目基地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谢佳慧,联系电话:13042778585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