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18年度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1901SL-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2018年度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财政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财预发【2018】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咸安区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双溪桥镇、高桥镇、大幕乡、马桥镇、浮山办事处、向阳湖奶牛场垦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面积约3.23万亩(详细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1739.74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2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分为五个标段。
第1标段:投资额为358.53万元,范围含向阳湖垦区、曾铺、太乙五个村;
第2标段:投资额为376.87万元,范围含铁铺、黄荆塘、长寿、赤岗四个村;
第3标段:投资额为371.56万元,范围含白水、澄水洞、黄铁、双垄、东源、西山下六个村;
第4标段:投资额为312.46万元,范围含九彬、三桥、郑良、陈祠四个村;
第5标段:投资额为320.32万元,范围含浮桥、梅岐、杨堡、双溪四个村。
2.7其他:(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技术要求》以及其它相关的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力争创优良工程。
(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3年承接过1 项 合同金额在31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5、2016、2017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只须提供公司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只须提供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
3.3投标人需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4施工单位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本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信息。
3.5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落款时间自本招标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7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将取消其中标资料,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2)安全生产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另行单列计价。
(3)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需按国家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程考勤。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代表到中标候选人企业所地考察,听取企业法定代表人陈述,核实承诺的真伪和该项目投标的真实性。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投标人仅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 1月29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咨询电话:0715-80683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2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第(2)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一室(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安区长安大道110号 地 址: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19楼
邮 编: 437100 邮 编: 437100
联 系 人: 陈银元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15972485598 电 话: 18934687333
2019 年 1 月 22 日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