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差错行为简述:由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通山县鑫瑞南林建筑材料基地建设项项目(EPC)》项目,未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金额的差错行为。
依据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咸宁市招标(采购) 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 》的第六条第 (二) 款第 1 项,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