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通山县 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根据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关于招标文件第四卷第8章第八项、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人业绩情况中
4-1 近五年承接的同类工程情况
说明:1.投标人近五年承接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
(《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
总表(格式如附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进行认定,投标人将
《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附件的形式直接
上传。
2.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 “同类工程”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近五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
说明:1.投标人近五年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
(《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
总表(格式如附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进行认定,投标人将
《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附件的形式直接
上传。
2. “类似工程”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替换为“投标人业绩可提供近五年承接同类工程或近五年承接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复印件。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类工程”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工程”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此澄清。
招标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阮士树 电话:0715-2060156
代理机构: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鹏 电话:1862783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