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通城县财政局有关要求,现将通城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驻品目范围
货物类: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LED 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乘用车(轿车)、客车、不间断电源(UPS) 、空调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家具用具(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组合家具) 、复印纸。
服务类: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公证服务除外)、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包括绩效评价服务)、印刷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二、入驻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以下品目还需提供特定资格要求响应文件:
序号 |
品目名称 |
特定资格要求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具有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证明 |
2 |
法律服务 |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3 |
会计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 《代理记账许可证》 |
4 |
审计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5 |
资产评估服务 |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备案材料 |
6 |
印刷服务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三、供应商入驻方式
采用供应商承诺与审核入驻模式。入驻通知发布后,供应商在可入驻品目范围内,根据相关要求及入驻操作指南,线上递交入驻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已入驻通城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申请。
(二)通城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s://wssc.hubeigp.gov.cn/upgrade/home?site_id=421222)是供应商申请入驻的唯一途径,且不收取任何费用。(驻场工程师咨询电话:夏女士 18171807417)
(三)入驻供应商参与网上商城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四)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在入驻成功之后应及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获取中小企业标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附件:通城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