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六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对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六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TCZX-202404QT-504001(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60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修改为:☑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