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公管文(2022) 12号) 文件要求,经研究,对通城县五里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TCZX-202306SZ-006001001(招标编号)通城县五里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原内容: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变更为:3.5本项目属性:☑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1.4.1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原内容: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变更为: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10.4.11其它 增加内容:
7.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相关内容的承诺书。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一:承诺书(必填)”。未提供承诺书的,作废标处理。
8.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预留工作及金额情况,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本次仅对招标文件中以上内容进行修改,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