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11SZ-554001001
一、招标概况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 2024年11月28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18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B428第二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4年12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今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鸿运致胜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博信达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401425.3000 | 7385612.9300 | 7353962.6300 | |
质量(如有)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余显武 | 朱岑 | 李磊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市政/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1422017201828127 | 鄂242182008281 | 鄂242212221121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20日至 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