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02SZ-502001001
一、招标概况
<文笔路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于 <2024年02月03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27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4年02月2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220000.0000> | <1240000.0000> | <1198000.0000> | |
质量(如有) | <质量目标:合格> |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范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0> | <30> | <3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李璐> | <刘平波> | <陈积义> |
证书名称 | <给水排水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0203330264、CS154200477>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27日>至 <2024年03月0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