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服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X-202310ZC-09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0-2023-01769
3、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服装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9.527278(万元)
6、最高限价:299.52727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是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制造商为大型企业的投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有包的投标人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单位(含增补目录企业),包3投标人须具有警服类产品生产资格,包4投标人须具有鞋类产品生产资格,包5投标人须具有针织类产品生产资格;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单位(含增补目录企业)生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本项目分为5个包采购,可兼投不兼中。包1(帽、配饰类)与包2(春秋夏衣裤类)的中标人不可参与本次投标;包3(冬装、衬衣类)采购预算为116.443118万元,包4(鞋类)采购预算为96.3005万元;包5(针织类)采购预算为86.7836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当天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将样品提交至咸宁市市民之家(旗鼓大道101号)4楼B428第二开标室(未按时送达将拒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陆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如下:http://58.52.132.207:8888/,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0715-8172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0715-822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善彦
电 话:0715-8225086/1562993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