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通城县工业园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名称)TCZX-202401ZC-004001(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3.3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技术评议—施工协调:“投标人自行勘踏施工现场,了解项目所在地隶属村组,制定协调、处理好项目所在地矛盾和纠纷及协调的详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3分;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0分。”
更正为:投标人承诺处理协调施工地方矛盾纠纷,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科学、合理、针对性强3分;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0分。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