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5SZ-512001001
本项目 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66号)(项目代码:2310-421202-04-01-52653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安区咸宁站片区 ;建设规模: 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内容: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DN300-DN2000雨水管道约40026m,雨水检查井782座,雨水口1546座,出水口10座,新建雨水提升泵站4座(泵站规模:17.5m³/s、6.5m³/s、1.5m³/s、1m³/s)。2、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道约22552m,污水检查井605座。3、购置排水抢险车2台(抽排能力3000m³/h)、地下空间挡水板4410m、其他防洪排涝设备39套,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4、其他附属工程:包括河堤改造、支护、交通、绿化等工程 。
2.2招标范围: (1)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6月12日。合同估算价:32667.24万元(投标最高限价),其中:工程费用31440.51万元(含设备购置1066.0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94.04万元,预备费1032.69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其它:_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一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5月1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9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6 月 5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安区银桂路186 号 |
地 址: 咸安区银桂路11号 香缇郡1幢B座6楼 |
邮 编: 437100 |
邮 编: 437100 |
联 系 人: 李洋 |
联 系 人: 陈娇、谢佳慧 |
电 话: 15872879188 |
电 话: 0715-8906636/18971619833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bzhongdao@126.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账 号: / |
账 号: 210420317510010 |
2025 年 5 月 12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附录: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咸安区咸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标段/包名称)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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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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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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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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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备注:投标人对自身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贿犯罪等失信情况实行承诺制(投标人无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提供承诺或声明函),不再单独提交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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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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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3)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1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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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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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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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
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的技术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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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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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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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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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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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承诺 |
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8小时,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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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