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YZX-202308FJ-009001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01”变更为“计划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0”。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报价前附表中投标报价-设计报价满分10分,后面公式有误。变更为“1、评标基准价: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则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以后的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小于5家,则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设计报价:(1)投标人设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10-(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X100X0.2,投标报价得分≥0(2)投标人设计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10。(3)投标人设计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10+(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00X0.1,投标报价得分≥0”。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
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