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 对嘉鱼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名称)JYZX-202303FJ-004001001Z01(招标编号)嘉鱼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
1、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设计组织协调方案的合理性。设计组织协调方案合理, 得 2-4 分;设计组织协调方案较为合理, 得 1 分;否则 得 0分。
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优得 4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现更正为:
1、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设计组织协调方案的合理性。设计组织协调方案合理, 得 3分;设计组织协调方案较为合理, 得 2分;否则 得 1分。
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优得 5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因招标文件调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