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蜜泉湖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嘉鱼县蜜泉湖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JYZX-202401SL-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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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401SL-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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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蜜泉湖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审批[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2.56%自筹资金:7.44%招标人为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育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嘉鱼县官桥镇廖家桥村、高铁岭镇临江村、鱼岳镇陆码头村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 6576.4 亩,其中养殖水面5365亩;建设内容:改造鱼池11口、面积124亩,新建尾水治理工程3处,购置及安装智慧渔业设备6套,新建3m宽水泥路2条、总长度143m,新建18.5KW泵站3座、敷设供排水管8901m及配套相关电气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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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交钥匙工程,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31 合同估算价:9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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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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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2)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 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限定为两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其它要 (1)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 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
的投标。(2)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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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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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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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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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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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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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