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鱼县水产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EPC)项目(JYZX-202406FJ-01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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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406FJ-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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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嘉鱼县水产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EPC)项目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审批(2024)1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8.13%自筹资金:61.87%招标人为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嘉鱼县渡普镇烟墩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水产产品研发展示中心、水产品初加工中心、冷链物流仓储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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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水产产品研发展示中心:用地面积9487.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966平方米,包含智能监控、科研、产品研发、电商展示、数字化展六区、智能化设备控制等功能,水、路、电等基础设施;②水产品初加工中心、冷链物流仓储中心:用地面积 9450.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90平方米,包含水产品初加工、物流仓储相关的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包装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并配套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1 合同估算价:3933.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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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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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2019 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金额在175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施工或者设计部分业绩。
3.1.3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②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件、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以上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书)。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7)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①投标人需对以上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信誉要求中(5)、(6)、(7)项,还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牵头单位应由联合体中投资人主体单位承担,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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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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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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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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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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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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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