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第一中学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嘉鱼县第一中学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JYZX-202206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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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206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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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第一中学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审批[2022]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嘉鱼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嘉鱼县第一中学校园内(嘉鱼县鱼岳镇人民大道46号) 建设规模:1、拟改造教学楼、食堂、更换老旧破损教学设施,改造面积14135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4321平方米,2#教学楼3456平方米,3#教学楼4358平方米,食堂2000平方米。2、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综合楼、图书馆、风雨灯光操场和体育场等功能用房,并新增相关教学设备,占地面积16625平方米,建筑面积38500平方米,其中3#学生公寓10000平方米、食堂3000平方米、学生浴室1000平方米、综合楼4500平方米、风雨操场3000平方米、体育馆6000乎方米、图书馆6000平方米、教学楼500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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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按照EPC总承包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含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与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消防工程、建筑节能、人防地下室、室外工程(含道路、管网、景观)等上述所有招标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办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保修、竣工后质量缺陷整改、招标人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发包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证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1 合同估算价:16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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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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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近五年投标人①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③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以上①②③三项业绩要求满足一项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且三年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多于 2 家(含牵头人);(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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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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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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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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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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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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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