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场应提交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
(1)产权交易申请;
(2)产权交易批准文件:《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或《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申请单》;
(3)产权转让方(出租方)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产权界定及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
(5)资产评估报告;
(6)其他相关材料:如资产现状、处置或出租条件、处置或出租合同样本、原出租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