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市政数局等五部门发布的《2024年咸宁市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县政数局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于2024年8月5日-8月12日,对我县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制订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县没有需要保留、合并、修订、废止的文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部按照省、市现行有效的文件规定执行。
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