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崇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土建)(项目名称) 崇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土建)(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明细进行了补充并随本澄清公告发出,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修改为“2023年12月06日9时00分”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及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