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崇阳大道品质提升升级改造工程第2次澄清答疑(项目编号:CYZX-202208FJ-01500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崇阳县崇阳大道品质提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其内容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现更正为: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二、原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其内容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其它要求:
2、投标人承诺本单位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中不良行为及处罚;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现对此条进行删除。
三、对正在公告期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但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设置否决性条款。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2 年 08 月 22 日 23 :59 时止。
与招标文件冲突部分以此次澄清答疑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湖北省采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